成都民宿

成都民宿

当前位置: 主页 > 成都民宿

成都公务住宿标准 (成都公务住宿标准2021年)

作者:企业邮箱       发布于:2024-11-01        点击量: 688

为了规范公务住宿管理,保障公务人员公务出差期间住宿的合理需要,根据《四川省公务员差旅费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标准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标准适用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因公出差的公务人员。

二、住宿标准

类别 职务 标准 说明
中央及省属驻蓉单位 主要领导 不超过 1,500 元/间·天 含早餐
中央及省属驻蓉单位 副职领导 不超过 1,200 元/间·天 含早餐
市级单位 主要领导 不超过 1,200 元/间·天 含早餐
市级单位 副职领导 不超过 1,000 元/间·天 含早餐
区(市)县级单位 主要领导 不超过 800 元/间·天 含早餐
区(市)县级单位 副职领导 不超过 600 元/间·天 含早餐
乡(镇)级单位 主要领导 不超过 500 元/间·天 含早餐
乡(镇)级单位 副职领导 不超过 400 元/间·天 含早餐
其他公务人员 不超过 300 元/间·天 含早餐

三、住宿安排

公务人员应当根据出差任务需要,合理安排住宿,选择符合住宿标准的宾馆、酒店。

公务人员在同一城市连续出差 7 天以上,住宿标准可适当降低,但不得低于基本住宿标准(即其他公务人员的标准)。

四、住宿报销

公务人员因公出差住宿,应当凭住宿发票和出差证明进行报销。

出差证明应当包括出差时间、出差地点、出差事由、住宿天数等信息,并由出差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。

五、监督检查

各级财政、审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住宿的监督检查。

对违反本标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六、附则

本标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。


    本文由:成都民宿于(2024-11-01)发表了关于成都公务住宿标准 (成都公务住宿标准2021年)的文章 。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cdcy-mail.com

如果您对此感兴趣,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: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成都区销售   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重庆区销售   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云贵区销售   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华南区销售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华北区销售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华东区销售

华为企业邮箱销售热线:400-0828-083

蜀ICP备11006316号-8

Copyright © 2025

版权所有 成都畅邮信息 xml txt html 成都民宿 知识园地 行业新闻 流量卡 成都民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