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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差旅住宿 (成都差旅住宿标准)

作者:企业邮箱       发布于:2024-10-29        点击量: 260

根据四川省财政厅、四川省国资委印发的《四川省差旅费管理办法》(川财发〔2018〕18号)的相关规定,成都差旅住宿标准如下:

一般工作人员

职务 标准
处长及以下 200元/晚
科长及以下 180元/晚

领导干部

职务 标准
厅长、副厅长 300元/晚
处长及以下 200元/晚

特别说明:

  • 以上标准为每晚住宿费补助最高限额,实际住宿费用低于标准的,按实际支出报销。
  • 住宿费发票必须为正规发票,并加盖住宿单位印章。
  • 差旅人员在出差期间,原则上应选择经济型酒店或宾馆住宿。
  • 因特殊情况需要入住高于标准的酒店或宾馆的,须经单位领导批准,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  •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如有疑问,请联系四川省财政厅或四川省国资委。

联系方式:

四川省财政厅:028-86765432

四川省国资委:028-8676432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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