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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所有 成都畅邮信息 xml txt html 成都民宿 知识园地 行业新闻 流量卡 成都民宿 带宽办理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文件规定,成都市出差住宿标准如下:
| 级别 | 标准(元/天) |
|---|---|
| 副厅级以上 | 800 |
| 正处级 | 600 |
| 副处级 | 500 |
| 正科级 | 400 |
| 副科级 | 350 |
| 一般工作人员 | 300 |
上述住宿标准仅限于因公出差在成都市住宿的费用。出差人员不得超标准住宿,且不得虚报冒领住宿费。
出差人员在住宿时,应当选择符合出差任务要求、交通便利、环境卫生的住宿场所。并注意收集住宿发票,作为出差报销凭证。
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住宿的,应当经单位领导批准,并填写《出差超标准住宿审批表》。
以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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