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旅游民宿管理办法
为规范和促进四川省旅游民宿发展,保障旅游民宿经营安全和游客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、《四川省旅游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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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所称旅游民宿,是指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合法取得使用权的房屋,按照当地民俗风情和人文特色,为游客提供住宿体验、餐饮服务、文化交流等服务的经营场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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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民宿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,并依法取得旅游经营许可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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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民宿经营应当遵循诚实信用、公平竞争的原则,保护游客合法权益。
第二章 经营条件和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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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场所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0平方米,且为单体建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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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场所房屋应当符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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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经营设施和服务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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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旅游从业经验和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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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旅游民宿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。
第三章 经营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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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体验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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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服务(限于早餐、小吃和风味特色菜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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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交流服务(限于当地民俗风情、人文历史、文化艺术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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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项目。
第四章 经营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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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民宿经营者应当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,确保>本办法由四川省旅游局负责解释。
本文由:成都民宿于(2024-11-05)发表了关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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